葡萄牙拿护照全球征税吗?
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全球征税”。 “全球征税”的概念不是某个国家或地区单方面提出的,它是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权威机构提出的一个概念。 “全球征税”是针对富裕的个人和公司所实行的税收制度。 这些富裕的个人和公司在跨国界进行资本转移或交易时,受到当地税收管辖权的限制,需要就其所得缴纳相应的所得税或其他直接税。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个人和企业跨国界投资、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各国(地区)间的税收竞争也愈演愈烈。为了吸引海外富人、大型企业和其他优质纳税人,许多国家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措施。例如美国的“递延纳税计划”和加拿大的“提前兑现计划”。 而对于未能充分利用上述计划的外国人,则有可能面临比其国内更高的税率。这显然有悖于国际税收秩序建立的初衷。国际社会一直努力推进统一公平的国际征税原则,以协调不同国家对公民及居民企业的国内税收待遇。1962年《关于国民账户编制原则和国内统计体系的协调》规定,任何国家对任何其他国家的居民取得的收入均不得给予超过90%的待遇;1984年至1985年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并实施了“最惠国条款”,要求成员国在税收方面对任何国家的人民和实体均不能给予歧视性的待遇。该条款现已成为国际税收最广泛接受的一项原则。
只要你是税务居民(居住满183天以上)并且符合当地政府对你这个身份类型的征税要求,你就可能需要缴税。 当然,你也许会说,我是在当地注册的公司/企业,而且主要业务和运营地在当地啊!我交的税可不少呢! 但你要明白,你的公司和业务是设在当地的,并不表示你一定要在当地经营,也不代表你的员工人数、年收入、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规模。
根据当地税法,只要你被税务局认定你具备征税条件,你就要缴税了。 所以,为了避免跨境双重征税的问题出现,我们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1. 在国内按时足额缴税;
2. 在海外资产和收益所在地依法纳税。 这就是所谓的“全球征税”的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