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注是签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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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注”或“签证”是一个词义相近的不同中文表达,两者所指皆为“入境许可”这一概念(区别详见下文); 1.“签注”是大陆对出入境证件的表述,而香港和澳门地区也沿用这种表述方式——因为它们的身份证上就标注着“入境护照/通行证”等字样 2.“签证”是大陆对出/入境证件的表述。但港澳地区的入出境文件称为“签证/入境签注”,其“签证”与本文中的“签证”含义相同,即指“入境外国人/港、澳居民在入境前,由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馆出具的准许入、过境该国国境或者通行其领空的凭证”[1]; 而其“签注”则是指“对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所发签注作审批、签发和管理的规定”——这实际上就是上面第1点所说的通行证本身的批准文号及有效期限,而非“出入境许可”本身。

3.所以严格来说,港澳地区的出入证件既叫“签证”又被称为“签注”,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套入出境许可体系——“签证+签注”共同构成整套系统,二者缺一不可; 而中国大陆的“签注”一词仅指对“赴港澳台通行证”的申请批文,不包含“出入境许可”这一内容,故不能单独称之为“签证”。

4.那么有没有可能将这套完整的系统套用在大陆呢?当然不可能! 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统管下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均使用统一规格的出入境证件,且各地无自主发放签注资格(即除公安机关之外没有任何部门有权颁发任何形式的出入境批文),只有公安部才有权直接向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核发各类出入境批文;各省市公安厅局只能对本省户籍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以及因私事前往港澳批注[1][2]。 所以现在无论是去港澳台还是外国都是必须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而且除了外交签证外一律都要主动申报个人身份信息。

5.综上,所谓签注,不过是对大陆现行制度的表述而已;它既不是动词也不是名词,更不是签证和签注两个名词的通用名称。至于为什么会被如此称呼,恐怕得问当初制定的人怎么想了…… 目前看来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由于港澳地区的出入境证件既是“签证”也是“签注”,为简便起见便借用了这个词语来表达同样的意思,然后大陆人也就跟着这么叫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就是个俗称,官方场合仍应遵循第2条的正式说法。

PS:其实吧我觉得叫啥都没关系,只要大家能分得清意思就好了嘛~毕竟我平时也会把“签注”和“签证”混为一谈,但只要别人跟我解释一下,我就立马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_^希望题主也能尽快理解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问题。

优质答主

关于签注和签证的问题,我在其他答案里有过详细论述了。 简单说下什么是“签注”(签证)—— 根据出入境规定,外国人出国旅行或者访问需要持护照和其他证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出境;而在中国境内的某些地区从事商务、旅游等活动时,也需要在入境口岸进行查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允许其进入中国境内活动。这些都需要有国家指定的机关签发给他们的有效证件才可以。这就是签注的意思。

通常我们说的签证是在国外申请来华的资格证明文件,即《外国人入境通行证》与《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的合称。 而签注则是在国内边境或口岸给外国人的一种许可。这个区别很重要!因为前者是取得在华居留资格的凭证,而后者是获得入出境、在中国境内自由通行的证明。

卢晨筱卢晨筱优质答主

签注不是签证,而是对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签发注记,俗称签证注。

往来港澳签注分为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逗留、其他等6类。每一种类用英文字母表示: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逗留(D),其他(Q)。

申请人申请哪种签注,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港澳政策和申请事由确定。

1、个人旅游:发给应邀前往港澳地区,由有接待资质的旅行社作为中介提供接待服务的申请人的签注,准予在港澳逗留不超过7天,从指定口岸入出境。

2、团队旅游:发给参加港澳地区旅行团的申请人,持有效的多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和3个以内与港澳入出境记录相对应的前往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签注,并且自最近一次从港澳地区返回内地之日起未满3个月的,可申请再次旅游的团队旅游签注。

3、商务:发给内地行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港澳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中的常驻工作人员、内地企业员工的往来港澳签注,可以多次入出,最长逗留1年,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的时间一次不超过1个月。

4、逗留:发给被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或者高等院校录取的申请人,以作签证身份书使用。签注的有效期与其到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许可文件注明的时间或者在港澳院校的就读时间一致。持证人应当在逗留期限内多次入出境有效。

5、其他:发给执行教育、文化、体育、学术交流访问等其他专门事务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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