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前要交部分学费吗?
各国政府都希望吸引更多的外国学生,因此留学生在签证申请方面的要求是最低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其能够支持自己国外留学费用的证据。这个证据一般体现在银行存款对账单上面。同时,申请人还必须提供其注册就读的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对于准备在英国就读本科及本科以上课程的学生,如果已经支付第一年的学费,在申请签证的时候提供学费收据也可,不必再提供资金担保证明。但是,对于初中和高中课程,学生仍需提供资金担保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国家(加拿大就是其中之一)的学校通知留学生交纳学费的日期往往早于签证开始发放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驻华使馆规定,学生可以将学费汇到学校账户,然后从学校拿到学费收据,在申请签证中提供此收据以充作资金担保证明。为了防止有些学生在拿到签证后不去学校报到,加拿大政府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在加拿大使馆拿到签证的有效期只有一个月。所以学生在拿到签证一个月内必须到加拿大入境,并到所在学校报到注册。若学生未到学校报到并在30天内在加拿大的入境移民机构登记,学生的签证将自动作废,并且学校将把学生所交学费全部退还。加拿大政府采取这种规定使学生家长不会为孩子在国外留学的费用蒙受损失,同时也保护了学生本人的利益。
在英国也同样可以预交学费。由于最近很多学校实行的是先到先得的原则,学生在申请学校的同时,学校会要求学生立刻支付学费。通常情况下,学生将学费汇到学校银行账户之后,学校会将收据传真,学生可以凭此收据办理签证事宜。
美国对学费的汇款有特殊的规定,美国学校在收到学生的汇款之后必须将汇款电传给美国境内新罕不什尔州的专门管理机构,该机构在确认汇款后的3天内将出具学生已经付清学费的确认书,学生在申请签证的时候将此确认书附上即可。由于汇款有时需要1至3个月的审批过程,因此学生应及早汇款。
总之,学生在申请学校的过程中,如果有可能,应尽早汇款,这样对于学生在申请签证过程中,特别是在提供资金担保证明的时候非常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