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是居民吗?
我们得搞清楚两个概念: “留学生”和“留学人员”。 教育部官网上的定义是这样的: 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回国定居、工作、学习的人员。其中,回国定居人员指放弃外国国籍或国籍注消,并已办理好外国护照注销手续。
根据这个定义,在外国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公民通过正规途径出国留学,并且在学成之后回到中国继续生活的,就是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人员”的范围更广一些,包含以下四类人员: (一)出国攻读学位的;(二)到国外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三)在国内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赴国外进行实习或完成的;(四)其他由于特殊事业需要出国学习的。 这几类人员中,除了第一类的“出国攻读学位者”属于真正的“留学生”之外,其他的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留学生”,因为它们没有在国外接受过系统的课堂教学。
那么,留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有什么区别呢? 留学生是在海外真正有就读体验的,而留学回国人员并没有。虽然他们都拥有国外大学的学位,但是获得该学位的方式不同——留学生是通过自己在国外的认真学习获得的,而留学回国人员是通过异地上课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获得的。留学生的学历比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含金量高。
其次,我们讨论一下留学生是否属于居民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只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才能成为居民。
而留学生们,大部分都没有加入外国国籍,所以不是居民。如果加入外国国籍并获取外国护照后,则不再是中国人,即丧失中国籍,同时也不是居民的范畴了。 但是!但是来了! 凡持有中国护照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华侨待遇,报考研究生等考试可加分:
1.祖籍是中国,出生并在国外居住;
2.曾属中国国籍并经中国政府批准入外国人定居;
3.国籍关系已经转入或正在申请转入的中国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