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博士为什么不能博士后?
因为“博士后”是一个中国特有的词汇,而Harvard等校没有这个制度(或者可以说,没有使用这一词的体制)。 国内搞科研的人都知道,研究生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的学位都是培养学术研究的能力。但是只有博士学位才能被称为“博士”,有硕士学位的人如果从事科研则必须称为“某某博士/博士后”或简称为“博后”,否则就是欺世盗名了。例如可以叫张三是“生物化学博士”也可以叫他是“生物化学博士后”但不能叫他“数学博士/博士后”,即使他真的获得了数学博士学位。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学科体系中,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四大门类下设的很多二级学科都各自有博士学位,而这些专业的博士学位是可以互相通用的;但只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七门学科没有设置博士学位。在我国的学科体系中,除了这七门没有设置博士学位的学科外,所有的学科都是有博士点的,因此所有学科的博士学位都是互相认可的。
那这跟“博士后”有什么关系呢?所谓“博士后”,其实是有中国特色的科研训练模式。这种模式是,先获得一个博士学位,然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再做两年研究,这个过程被称之为“博士后”。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导师指导”和“继续研究”的意思。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说的“博士后”只是强调“导师指导”的意思。正是由于“导师指导”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因此经常发生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比如说张三和李四同时从清华物理系本科毕业,并且都拿到了博士学位,但是因为导师不同,所以虽然张三和李四都有“博士”称谓,但他们却并不承认对方是自己的“博士”校友。这种现象,用行话来说就是“非本方向毕业的博士不能在本领域以博士自居”。
当然,有些人读博士的时候并没有做到“导师指导”“继续研究”这两点。这种情况在我国也很普遍,特别是对于理工科而言,很多博士是读完博士不用做两年研究的。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可其博士学位,但可以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补充一些新的内容再发表,这样也算是变相认可了其博士学位。但这种情况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是没有的,他们认定你是不是博士就看有没有博士学位,不管你是否能“站得住脚”(也就是能不能找到工作),是否读了博士就能拿到高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