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联合培养博士能落户吗?
不能,CSC的联合培养计划是教育部推出的公派留学项目,目的是鼓励国内学生出国交流学习。但是,申请人获得的外方院校录取通知书中须注明申请者的学习计划(Academic Schedule)或学习起止时间(Starting/Completing Dates)且不得缩短。 计划学习时间少于12个月的,不予派出;超过60周岁的,原则上不再选派。 对有国外学习经历且无户籍出入境限制的访问学者,其申请手续与留学生相同。
由于CSC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属于国家公费留学,因此在毕业后需要按照协议回原单位工作。如违约,需缴纳违约金。 CSC联合培养计划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
2、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3、具有优秀学业基础,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独立完成科学研究任务;
4、语言能力达到出国留学的要求;
5、有固定工作单位并有正式编制;
6、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