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多少种签证?
其实,美国签证的实质是入境许可,而“签证”(Visa)只是官方对这种文件的称谓而已——这个称谓源自于19世纪60年代,当时很多国家开始将纸质文件作为其发放给申请人的入境许可,由于这类文件正面都印有表示“允许入境”的英文“VISAS”字样,所以人们将其统称为“VISA”。 因此,只要申请人获得美领馆签发的能够表明自己拥有合法入境权的文件,即属于持有有效美国签证。 而根据签发对象、目的以及效期的不同,美国签证被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大部分种类的签证仅适用于赴美的非移民,包括商务/旅游签证B类、学生/访问学者F/J类、工作H/L类及各类特殊类别等;此外还有少量种类的签证适用于赴美移民或具有双重国籍者,如移民签证K类、公民入籍宣誓C类、难民签证I类以及各种双重国籍者的旅行证件D/E类等。具体可参见如下表格: 从上述表格可知,除最末列中的各种双国籍人士所用签证外,其他所有类型的签证均适用上述表格中相应的签证类型及其对应的有效期和停留期说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美领馆在签发这些签证时都会注明该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但这两项数据并不是申请人可以入境美国的依据,因为签证仅仅代表着获发此证的申请者被批准进入美国境内,但是申请人能否出境并重新入境却取决于其在美期间所持身份的转换情况。如果申请人在美期间一直保持原有身份,则其完全不必考虑出入境的问题,换言之,即使签证已过期,只要其身份未变,仍可继续留在美国。但如果申请人的身份发生变化,则必须办理身份转换的相关手续,而在转换身份的过程中,又涉及到护照的有效性等问题,因此,只有当申请人成功完成两次入境手续之后,方可取得最终的美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