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签证?
香港居民可以办理以下签注: 1、个人游:分为3个月一次签或两次签、1年一次签或两次签,每次入境可逗留7天(首次根据申请时提供的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确定); 2、团体游:每年365天均可入港,每次逗留7天; 持有有效“进入许可”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赴香港探亲、访友、接受培训和学术考察。
一、香港探亲签注申请人须符合的条件有: ①在港澳亲属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澳门居民的;
②被探望的亲属属申请人外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外亲);
③在港澳亲属与申请人为同一国籍;
④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因亲缘关系须去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流程如下: ⑴申请:由当事人向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提出;
⑵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⑶审核:重点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事由等事项是否属实。
⑷审批: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⑸制证和发证:对符合签发条件的准予签发,并在护照、通行证上签名盖章,制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