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关系公证怎么开?
公证处对签证的关系公证开具有下面的规定: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在大陆境内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的亲属关系,应当认真办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要认真审查,必要时,要作调查核实,以保证所出具的公证书的真实、合法、有效。当事人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所在单位人事、劳动、人事档案部门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公证的亲属关系的成员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不在国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户籍注销证明和护照及复印件,并提供可靠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