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事项指的是什么?
是指申请人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出国(境)手续的事宜。一般包含以下3种:
首次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柜台当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并履行面见询问程序,提交符合要求的相片及申请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相同种类签注的,可以由单位委托有关人员代为申请,也可以由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申请。申请人因定居境外,无法亲自办理护照注销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复印件、本人 written 说明、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