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代表签证结果吗?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管机关以本国的名义,根据本国的法律、政策及入出境管理规定,决定允许持证人入、出、过本国国境或停留一定期限的许可。凡是外国人前往一国或者在该国停留一定时期,必须持有该国的签证(除非其属于免签范围),但有权拒发签证或不说明理由。因此对外发签证是主权国家的一项行政许可行为,代表不能越权处理,或擅自决定,而应该按我国的有关规定,把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呈报有关签证机关,由有权签发签证的机关审批,代表处可协助通知申请人领取签证,或被拒签的通知及具体理由。
外国驻华使领馆或其他官方机构邀请中国内地居民访或前往其国家探亲的,不属前述规定所称的“中国单位”,访者或与访者有亲属关系的中国内地居民须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经外交部审批的地方外事机构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代表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