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拒签后如何通知?
在出国出境过程中,签证申请人的签证申请遭到拒签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有权要求告知拒签事由。拒签的,公安机关还应当说明理由。有关理由包括:
是国家安全利益需要的原因。根据国家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国家安全面临威胁时,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可以拒绝赴国家安全受到影响的国家或地区、从事危及国家安全事务的人员的出境申请。
是利益需要的原因。根据有关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的情况,国家利益需要时,可以拒发外国驻华人员入境签证。
是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原因。国家签订涉外出入境管理国际条约,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是中国涉外出入境管理的一个原则。中国公民如不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性措施适用之,可将其拒发或吊销签证、拒绝出境或驱逐出境。
是一般原因。拒发护照、签证或拒绝出境时,所提出的理由是一般原因的,是上述理由不能适用的,说明是公民不宜出国出境。一般原因包括:申请人 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作为民事案件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申请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申请人被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决定监视居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