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总督有几个?

邵楷贤邵楷贤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加拿大的领导体制是君主立宪制,国王(现任伊丽莎白二世)是国家元首,由总理负责处理国家日常事务。但总理并没有绝对的权力,很多政策需要得到议会的同意。 在加拿大政治体制中,最有实权的是总理,其次是大选产生的议会下院( House of Commons )议员。省长在各省政治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而省长中的“第一把手”叫作首席部长(premier)。各省的首席部长组成加拿大参议院,也就是所谓的“贵族院”。他们和他们的政府不受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理提名,经国王任命产生。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某位首席部长或执政党表现不好而在大选中投反对票,可以迫使该党下台。

虽然名义上每个省只有一个首席部长,但其政府可以分成几个部门,分别管理不同的事务。比如在安大略省,首席部长鲍达民 (Doug Ford) 是保守党领袖,他所领导的政府有5个副部长—— 财政、经济、公共服务与公民权利、交通、基础设施和住房。

漆鸿花漆鸿花优质答主

加拿大有两种类型的政府: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 加拿大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的女王是加拿大的君主,英女王在加拿大的代表称为总督,任命总理,召集、停止和结束联邦议会。

总督的职权在加拿大宪法中没有界定的范围。 理论上讲,总督可以行使英女王所有的权力和特权。实际上这些权力的行使受制于民主政治的惯例,总督代表加拿大政府主持国家活动,任命政府官员,签署文件,行使权力均根据总理和内阁的意见。总督也拥有个人的“保留权力”,比如不根据政府的意见而采取行动。但实际中,这种权力受到严格的限制,行使这种权力将导致政府的垮台。1873年加拿大第一任总督默基尔曾经因为反对政府的政策要求总理辞职,从而导致了政府的崩溃。

在加拿大各省也有一个政府和一个省立法议会。 省政府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具有自主权。 鞣督(或女总督)主持每届立法议会的开幕和结束,但实际的行政权属于省长,省政府对省立法议会负责。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