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移民需要在北京体检吗?
目前,我国出入境检疫部门已与国际接轨采用“健康申明卡”制度,简化了入境卫生检验程序和手续;但是,对移民申请者仍然要实施严格的健康检查,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化验检查。一般有以下内容:
1、一般体格检查和内科、外科检查项目,如身高、体重、五官、甲状腺、皮肤颜色等;
2、实验室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血清生化全项(含血糖)、痰培养加药敏试验等;
3、胸部X光透视 或者拍片;
4、必要时,进行心电图或其他必要的辅助检查。 对申请移民者除进行上述体检外,还应根据申请人所申请国家的不同要求补充相应的体检项目。 另外,各移民受理机关在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时,发现有可疑的,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重新审查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批准出国移民申请:
(一)患有艾滋病、性病以及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的;
(二)患有严重影响智力发展的慢性病的;
(三)可能成为公民或者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定居地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
(四)可能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正在被通缉的;
(五)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六)有商业诈骗或者其他严重经济犯罪的;
(七)有其他不宜出境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