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不能换外汇吗?
可以的,只不过有前提条件而已。 先来看看我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文件是怎么规定的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境内个人从事跨境交易的,应当如实提供交易证明,并配合外汇局进行现场检查或者书面询问、审核其他单证。经核查,存在虚假或隐瞒真实等情况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规定了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个人出入境携带外币现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旅行护照》或《旅行支票袋》,未持证出入国(边)境或持失效证件出境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如果申请人是合法取得外汇并准备进行合理的消费的,则不需要担心。但若申请人是以欺诈手段骗取外汇的,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除了上述一般性规定以外,还有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获得红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从境外所得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当您获得了海外分红时,请务必保存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工商注册资料、验资报告、公司股东(董事)决议、财务报表、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调取并提供给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