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如何在中国入医保?
首先,非常简单的答案就是——不能 其次,来跟您讲讲这个不能的原因到底在哪里! 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是:持有加拿大社会保障号(SIN)或者社会保险号(SSN)的个人,如何在我国获得医疗报销的权限。 因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由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两个体系构成,而这两个体系的构建原则里面有一条就是要强制缴纳保险。
只要是合法公民并且有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的人,都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享受到相应的报销待遇。 而对于外国人来说,如果打算在我们国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那么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办理参保手续,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但是,这里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外国人的医保报销额度、费用结算办法和我们本地人有区别吗?
其实,早在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出台了对《关于境外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了境外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和当地参保人一致,实行同城同治。 不过,虽然政策上是这么写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我国社保体系是省市级统筹,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各地的实施标准也会不一样。
以首都北京为例,据《北京日报》报道,外地人口中的参保人员,包括北京工作的外籍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北京定点医院就医、享受报销待遇。
第一,缴费满6个月以上;
第二,连续缴费期间无中断;
第三,每年12月20日前申报下一年度住院和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计划。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方可进行门诊、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是针对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外地人员而言,对于外国人来讲,是不适用的。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外税收征管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国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20%的税款。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加入加拿大国籍,但拥有加拿大社会保险号的个人,在就业过程中,其收入也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这也就意味着,就算没有加入中国国籍,但是如果长期在中国的境内工作和生活的个人,要缴纳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这一点无论是对中国国籍公民还是国外籍人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