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是签证么?
“我拿的是美国工作签证,不是移民” 这种话一般说给海关听,以证明自己没有非法滞留倾向。但是其实这个定义在移民局那里并不成立……因为移民签证的签发依据就是I-140已经批准了(即使批件还没寄到,但电脑里有记录)而绿卡签发的依据就是I-94已经填好了并且过了有效期。 至于为什么会有“移民签证”这一说法,那还得追溯到80年代…… 因为当时的排期还比较短,所以申请移民的人还是少数,那时候绝大多数人都只是拿个工签来美工作,等身份过期后再回原籍办移民,然后过几年再重新来美生活——这就导致了很多人入境的时候并没有按照旅游签证来准备材料而是直接被当作赴美工作者处理。由于移民局人手不足,也懒得一一去查这些人的移民资格(其实就算想查他们也不一定拿得出足够的证据)于是为了操作方便就索性把这些人当做移民对待,让他们直接在签证上被印上了“移民签证”的字样以示特殊。这样既方便了海关,也便于移民官操作,可谓一箭双雕。后来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也逐渐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了。
另外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在美国,除了永久居民和公民以外,没有任何一种身份的叫“移民”而不是“居民”或“公民”! 比如拿到的C,D非移民签证、H1B/L1/O1/P1/Q1工作签证、Ivory四档签证以及EAD/AP/AA卡都属于移民范畴,只能用来短期居住不能申请永久居留权;再比如拿到J1/M1交流访问学者签证、F1学生签证、B1/2旅游商务签证、F3家属签证、N5宗教人士、G5外国驻美官员、V9外来务工人员则属于永久居民范畴,申请人一旦拿到签证就能申请绿卡;还有拿到的N4非移民、A准公民、C3/CR非移民过境签证、Tvisa非移民培训项目签证、S1/S2学术研究签证等等虽然理论上可以长期停留甚至是永久居住,但实际上并不能申请入籍,因此也不属于美国公民的范畴。 所以综上所述啊各位童鞋,无论是“移民签证”也好“移民护照”也罢都是历史遗留产物而已。现在移民美国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投资移民二是亲属移民。前者需要至少五十万美金来美投资后者则需要有在美合法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担保。如果题主对这两种方式还不满意的话那我只能建议楼主好好读书,争取考个好大学,毕业之后找个工作,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愿意嫁给你的美国人了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