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能办多久?
在加拿大 加拿大的旅游、商务和探亲签证都是一次性的短期签证,有效期为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以及入境加拿大后的停留期限。例如:申请人持有效期的10年因私护照申请赴加旅游签证,如果入境加拿大的逗留期限为6个月,那么使馆签发的签证有效期也是10年,但入境日期就是护照的发证日期(如2008年)而不是签证的签发日期(如2009年);另外,如果在申请签证的同时还申请了多次往返的申根签证的话,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去德国或其它申根国家,申请时也必须说明第一次去德国的时间并注明是单次还是多次往返,使馆会在签证上注明首次入境及最后一次出境或回国的日期。 在美国 赴美签证有两次有效期:一是签证的有效期,即签证从签发之日起到持有者进入美国的期间有多长时间;二是入境期限,也就是入境日期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如果入境时间与签证有效期不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或被要求强制离境。
以B类访问签证为例:
A. 如果获准签证的有效期是从2007年3月1日到2010年3月1日,而入境时间是2007年8月1日,那该入境者的入境期就只能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8月1日的范围内。
B. 如果是2005年9月1日之前发放的签证,则必须注意看是否标注了“M”字(Multi-Entry)表示多次入境的有效性;如果没有标注“M”字则表示只能入境1次,也就是说其有效期和入境期是一致的。 而C类和D类的非移民种类签证一般都是一次性的且通常都规定不得延期也不允许转换成其他类型的签证,因此不在此讨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