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c-3-9多次签证?
C类赴韩国多次往返签证核发对象、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对象:已获赴韩多次往返签证,且有效期届满的外国人,以及经常赴韩从事商务、学术、社会文化活动的外国人。 (备注:外国人不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人士)
二、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
1、取得韩国绿卡者;
2、韩国人的外籍配偶或直系亲属;
3、从事对韩国关系密切的领域工作者(例如:韩国语教师、韩国文化研究者、记者等);
4、经常赴韩从事商务、学术、社会文化活动的人员 (备注:在过去的二年期间,取得C-3或C-4签证的次数在3次以上,且累计赴韩停留期间超过6个月以上,包括以上的情况均可适用。)
三、签证滞留期限(发放日期、可停留日期) :发放日期为六个月,每次停留期为90天。(签证自发放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在有效期间内,每次入境韩国后可在韩停留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