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团聚签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人(团聚关系中的境外一方)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完整打印的申请表一份,亲笔签名。
2、白底免冠2寸护照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写上申请人的姓名。
3、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大陆签发的X2签证页复印件。
4、与随同来华子女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
5、申请人所居住国中国使领馆签发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办理中国长期居留许可)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现住地警方出具,出具日期需在签证申请日期起三个月内。如无法提供,则不予受理
二、被申请人(团聚关系中的境内一方)需准备的材料
1、被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正式书面说明信,需注明申请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以及申请人在该单位担任的职务、收入、获准假期及该单位同意准假并提供费用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2、被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有迁入和迁出记录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