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读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陪读签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护照(护照的有效期应在回程日期后6个月以上),全家户口本及身份证(注:户口本和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需提供近六个月的历史银行对帐单,及开具的冻结期为二个月、金额为3万以上人民币或等价外币(需换算)的存款证明(注:存款证明须到银行柜台办理,切勿在ATM机上打印,且ATM机上打印的单据不能做存款证明);
3、申请人及其配偶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用公司信签纸书写并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单位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则提供5张单位外观照片);
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结婚证(注:若夫妻双方不能一同申请,则由申请人提供与学生的关系证明。注:申请人未婚且与学生为母子关系,须提供学生出生证或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的母子关系证明);
5、如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孩子抚养权证明》;
6、申请人配偶的护照及身份证(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提供,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申请人配偶姓名的有 效户籍证明。
7、需提供学生有效签证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由大使馆或领事馆开具的申请人和学生访问澳洲(新西兰)的签证申请受理通知原件。
使馆/领馆可能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领馆进行面试;使领馆也可能直接要求申请人补交更多的支持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