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夫妻团聚什么签证?
需要申请的是F Familienserbien(团聚签证)。F9:申请永久居留之前,申请与在德国定居或拥有欧盟国家国籍的亲属到德国团聚;F10:申请永久居留前,与德国公民到德国团聚。
F9有效期三个月,且需居住在递交申请地,不能打工。F10的有效期是18个月,可自由更换居住地,亦可在拿到居留卡之前就打工。
F9/F10的申请条件:
与德国永久居民是夫妻/同居伴侣(等同婚姻)关系。夫妻必须是同性或异性法律上的配偶关系,如果是与同居伴侣申请团聚,必须证明在申请前已经与德国伴侣生活在一起并且已经在一起以夫妻方式(Eheähnliche Lebensart)持续同居了两年以上。此外,申请人还必须要提供以下证据:双方没有血缘关系,不能是直系血亲或旁系三亲等以内血亲;在申请团聚时双方没有其它有效的婚姻关系(只能是单身,离婚或丧偶);并且,在德国生活的伴侣不能是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或瑞士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