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如何签证?
申请赴突尼斯签证,申请人须向突尼斯驻华使馆提交的材料有:有效护照;机票订单和旅馆订单;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格;两张白色背景的彩色证件照片。
突尼斯驻华使馆一般只接受邮寄申请,不接受申请人直接到场申请。如果申请人来不及通过邮寄申请,使馆也会酌情考虑安排当场申请。寄给使馆的材料均不退还。
申请人可选择通过DHL递送申请材料以及返还护照。邮费:55元(寄送),50元(返回)(仅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费用:80元(签证申请费)+人民币30元(DHL服务费)=总共195元。
使馆承诺最晚在两周内返还申请人的护照。从2006年10月1日起,使馆只接收以支票或者汇款方式所支付的费用。
请注意:中国公民从第三国赴突尼斯或者从突尼斯过境前往第三国,须在赴突尼斯之前办好入境或者过境签证。否则,不准入境或者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