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签证属于团聚类签证吗?
探亲签证是发给入境探亲、访友、奔丧、旅游及去禁城地区的外国人的签证。自1994年11月1日起,我国正式对外签发两次入境有效探亲签证。其签证有效期为3至12个月,停留期为30或60天。申请人可在有效入境期限内,先后两次进入中国,其停留时间则不能超过规定的期限。申请探亲签证除提交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和填写签证申请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有关文件:
1、在国内的亲属(限于中国公民和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填写的《被探人情况》表。
2、下列三类国内亲属其中之一的常住证明(指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的证明):
(1)申请人的配偶;(2)申请人的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3)申请人的具有亲属关系的兄弟姐妹和他们的配偶。
3、亲属关系证明。
4、如属奔丧者,提供去亲属所在地奔丧的死亡证明。
团聚类签证分为四类:
定居签证、就业者家属签证、来华讲学做研究的学者家属签证和团聚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