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丹麦签证吗?
广东丹麦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有效签证申请受理区域内有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如不是广东丹麦签证申请受理区内的户口持有人,必须提供在有效申请签证受理区域内常住6个月的证明,比如房产证、暂住证、学生证或者是居住地房主/学校/工作单位同意申请人在此地居住的证明原件等。(仅适用于申请丹麦个人旅游和探亲访友的申请人)
如果是非广州丹麦签证申请受理区内的户口持有人, 或者不是常住广州丹麦签证申请受理区内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在有效受理区域内的工作6个月的证明,比如单位出具的含有申请人住址、电话、申请人姓名和职务、出差目的内容的官方信笺信和工资单等。(仅适用于申请丹麦商务会议的申请人)
所有申请人均需通过预约并亲自到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及资料。申请丹麦签证的中国申请人, 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在有效丹麦签证申请受理区域内)所在地的使领馆申请办理丹麦签证,广东丹麦签证申请中心接受常住户口或常住地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所辖深圳和珠海两个特区)的申请人申请,其他省市的申请人请在相应使领馆申请。
在广东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申请的申请人如在申请丹麦短期申根签证时,需要面试,丹麦使馆会书面通知需要面试的申请人,申请人必须亲自到使馆进行面试,面试时请同时携带一份申请表格。
广东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的服务时间是周一到周六上午9:00到下午4:00。需要办理丹麦短期申根签证的中国公民也可以在周一到周五上午9:00到下午3:00之间进入申请中心进行申根丹麦签证申请的指纹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