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审查的是什么?
1、申请人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证件是否有效。如您所持的中国签证已过期,或所持居留证件已过期失效(如记者类和工作类,随任类和学习类,团聚类和私人事务类)并超出限定停留期的,您应申请相应种类的新签证或居留证件。
2、根据您的申请事由(来中国的理由、目的等)、拟在华停留时间、国籍、申请时在华停留情况等,审核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管理法》规定的被拒绝入境或签证申请的情形。
4、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外国人签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5、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可信、一致、有效。
综上所述,使领馆只签发与您申请事由(来中国的目的、理由)一致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