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亲签证去哪办?
在日华人或日本亲属可以协助办理中国探亲签证的受理申请工作。如申请人为已持其他种类入国签证或再入国许可进入日本的中国公民,在递交申请时,须同时将旧签证或再入国许可交与日本驻华使、领馆。
探亲签证申请在驻日本使、领馆的外交部领事司司长或主管领事代办的领区范围内递交,即外交部领事司指定的各签证代办机构。外交部领事司指定的签证代办机构是各公司的签证代办员。
在日亲属或申请人可去就近的领事馆提交申请。
申请人递交完申请后,签证审核一般需4天时间,若需调档,还需2天时间。签证审核完毕后,领事馆会将签证决定通知申请人并通知递交申请的签证代办机构领取。
日本探亲签证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入境后每次居留期为12个月,可以在日本停留180天,中途可以再次入境或者回国后再返日延长居留期或者延期居留期。在居留期届满,必须出境,如无特殊理由逾期居留者,将遭取缔或遣送。
探亲签证必须持有日本亲属或在华亲属的邀请信、日本亲属的居留证明及经济担保,必须说明在日期间的停留地点及居住场所、访问目的及期限,必须说明承担费用者及承担方式,还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身份证号码及在日本的住址,如申请人的姓名、住址等发生任何变更,则签证颁发者有可能拒绝发放签证;同时日方邀请人须承担旅游者在日一切费用及承担责任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