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签证资料表哪领取?
根据规定,申请办理护照的人,须向户口所在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当场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规格33×48mm),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出国(境)意见
出国事由须与出境事由相符,如出国探亲须提交亲属邀请信、邀请人在境外具有法律规定下的居留资格、工作经历、相应经济担保证明及公安机关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留学须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函件及教学质量评估报告正本、经济担保证明;
因公普通派遣出国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函(介绍信);
出国旅游须提交行程、旅行计划书等旅游资料;
定居须提交经公安部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定居外国人的结婚证正本及复印件(属港、澳、台居民的提交其居住所在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和本人的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非定居旅行须提交旅行、访问目的及旅行、访问地点的证明;
其他情况请详细咨询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