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绿卡算哪类签证?
经常在微博看到这样一些网友,在国外待一段时间以后,就对自己的国民身份感到厌恶,便扬言要“弃华投美”,甚至有人已经着手办理“弃华投美”的相关事宜。还有一些人,未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俗称“绿卡”),却以“美国绿卡持有者”自居。那么,这些人和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分别属于哪种签证类别,他们的停留期和居留方式有什么不同?
中国“农转非”人员的不同途径
“弃华投美”的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已经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但仍以中国居民身份出国旅行,并宣布放弃中国户籍,这类人的正式称谓是“绿卡”持有者。第二类,没有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但已向美方提出居留申请,或已在美留学、工作,自称“准绿卡”持有者。第三类,没有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也从未有申请停留美国做法,被称作“黑”在美国。前两类人,被海外华人通俗地称为“拿绿卡的”、“拿身份”的。
获得“绿卡”,也就是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便不再是中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是外籍人士,按外国人的规定执行。现行规定下,这类人在中国国内享有超过普通外国人的福利、待遇。
绿卡和通行证的分别
在申请条件和申请过程中有区别,申请美国自由身份的条件不一样,移民配额不一样,以及拿绿卡的几率不一样。
从停留时间和居留方式来说,美国B2旅游签证的停留时间一般一次为6个月,而且不能在美国延长期。而美国绿卡持有人在出入境美国时可以凭护照+绿卡作为出入境凭证。也就是说,美国B2旅游签证的逗留美国方式是属于“无需申请可多次出入美国”;而美国绿卡的权限是属于“一次性出入美国的中长期签证”。
美国绿卡VS香港身份
香港自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后,已成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根据1997年签订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政府郑重承诺:在收回香港之日起,五年内,让香港自由联合,并保证香港独立生存50年。换言之,要到2047年7月1日,香港的中国公民身份才会失效,而那时,中国内地早已走向世界。在中国内地人眼里,香港只是出境游的一个中转站,大多数人不会把香港当作故乡。
在1997年之前的22年里,香港一直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有独立的外交、防务、财政、货币、海关和单一的国民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以下特殊权利:享受社会福利制度;有资格出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作为香港特区选民有权就有关议案进行公正的协商和投票;处理政治和公共事务;担任公务员和公共机构职员;在国际市场上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行使证券所有权;参与香港特区地方行政;在特别行政区与海外间国际航行中担当船员;免交中央地方政府税和公共援助等。
香港永久性居民还享有司法救济和法定财产上取得权。根据基本法第143条:因行使政府职权而引起的诉讼,法院诉讼手续费和诉讼费减免。
如果要在香港获得永久性居民资格,办法有三个:1。居民身份维持20年以上;2。经认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中国国民的义务;3。经认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有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