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pr签证吗?
为了吸引新加坡本国公民来投资,新加坡政府从1994年开始为新加坡公民提供一种有担保的“投资准证”(Investor Certificate)。“投资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在3年时间里连续在新加坡投资达到一定数额(最初是10万新元,1996年3月1日起改为20万新元)。新加坡公民通过这种投资,不仅可合法地获取投资所得(收入或利润),而且还可以在本地自由买卖所投资的企业。
“投资准证”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A)批准和颁发。申请“投资准证”的一般程序是:1)申请人向EMD提交“投资申请表”(Investment Application Form)以及相应附件;2)EMD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若材料合格,发出“投资许可证申请号”(Application No. for Investment Lettings);3)申请人收到“投资许可证申请号”后,递交以下资料:正式签署的“投资申请表”;2张2”×3”的照片;根据申请人所属国家而提供的不同资料:通过公证机构发送的在新加坡进行商业投资的有关文件;居住国银行帐户的银行业务报表;个人及家庭的海外投资具体情况;在过去3年中的税赋说明;与所投资企业有关的背景材料;有关所投资企业的新加坡商会注册证明;新加坡法律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被EMD授予“投资准证”的新加坡公民,其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同时申请来新加坡谋生,不过,其申请程序是各自独立进行的。例如:一个新加坡公民已获得EMD颁发的“投资准证”后,其妻子原想以“家属陪同时”来新加坡与父母同住,那么她就必须单独向移民局申请“家属陪同时”。
家属来新加坡定居后,必须立即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资格,只有这样,其家属(包括配偶和子女)才能享有与新加坡公民相同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