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访问签证吗?
5日,一日本企业代表以商务考察名义向市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签证,市出入境管理支队以该公司所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为由,决定不予办理。
据了解,日本企业代表此次来长春,是因1家日本机械材料企业要与本市1家汽车制造企业联合开发汽车零配件,而前来调研考察的。市政府相关部门为配合项目落位,允许其无需提出驻在理由,即无特殊原因不需要写明申请原因。但该日本企业代表却以“商务考察”名义提出申请,并且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申请访问的理由”一栏中未写原因。
市公安局外事处副处长吕辉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外国人入境、居留、出境或者旅行,享有居留权、允许出境的人员,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保护。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日本缔结了友好城市关系,鉴于此,市出入境管理支队根据中日双方相关规定,为上述日本人入境提供了特殊通关便利,无需向省城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行政签证申请。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持普通护照可以依法出境入境,但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须事先办理出境备案手续:1.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公务出国(境);2.按照外事部门规定,与外国驻华机构具有人员交流协议,须自协议国外出差;3.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学生出国(境)留学;4.因突发事件,暂时出境后无法回原住地生活,而要求出境的;5.其他特殊情况,须事先办理出境备案手续的。
市出入境管理支队依法打击非法签证、签注和骗取签证、签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