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往返中国签证?
从10月1日起,中国调整了对含B1/B2类旅游观光客人在华停留期限的法律规:该类客人需在某一个签证发出停留期限期满前72小时之前,向相应的中国使领馆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中国,其停留期限将从此日之前最后一次入境中国日期算起,最多为90日;如果在90日停留期未满前,该类客人需再进中国,仍需另外办理签证。与以往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次调整是对B1/B2类旅游签证的规定,而之前的签证类别都还在原规定不变。
政策分析:由于中国以前对B1/B2类旅游观光客人在中国境内的停留期限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中国边检部门一般遵照国际惯例,允许其在护照有效期范围之内多次正常入境、出境。此次政策调整是为了给已经获得签证的B1/B2类旅游观光客人提供一个事先告知,避免其进入中国之后被强行处以出境境罚款规定。此举是中国政府切实推行“以人为本”和“便民、惠民、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举措的具体表现,也符合中国逐渐走向开放包容的执政思维。
提醒:最近,经常有同胞来电来询,希望中国总领馆审批多次往返中国签证,甚至有的已来华旅游多次,仍不断要求再多一次,甚至几次……,对这种情况,中国边检部门严禁私自擅办此类签证,如有意多次往返中国,请向总领馆提出申请。中国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签证受理程序和签证信息系统管理,以确保签证审批程序的公正、严谨。希望有相同需求和爱好人士多听听中国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