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不是美国?
1、国家元首不一样 加拿大只有一个国家元首--加拿大总督,而美利坚合众国则由三个国家元首(总统、州长和地方政府行政首脑)组成。
2、法律体系不一样 美利坚合众国有成文法,比如《宪法》;而加拿大没有成文法,主要依靠判例法。判例法的优点在于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缺点在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性规定。
3、政治体制不一样 加拿大是君主立宪制,议会民主制,而美国是总统制。简单说就是加拿大的国王/女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实际上由总理和内阁主持工作;美国的总统是国家元首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直接领导联邦政府的工作机构。
4、政体成员称呼不一样 加拿大叫众议院,美国叫国会,虽然都代表人民表达意志,但存在的形式和政府产生的程序不一样。另外,加拿大叫省长,而不叫州长。
5、政府体系不一样 加拿大的政府体系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三级,分别对应着美国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其中州政府相当于我国的省政府,而地方政府的名称则和我国保持一致。
6、权力划分不一致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为世界所公认,而在加拿大却是司法独立,并不存在美国三权鼎立的立法、司法、行政三分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