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如何办理离婚?
一、中国境内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二、加拿大境内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 起草英文离婚诉状; 2. 向有管辖权的法庭提交离婚诉求; 3. 如果同意对方的离婚诉求,法官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4. 如判决离婚,需等待6个月,以便对方提起诉讼(如判不离,则6个月后重新起诉) 二者的区别在于:在国内离婚,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则诉讼周期短,费用低;如果在国外离婚,除非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这样时间上就会较长,花费的诉讼费用也会相对较高。 需要注意的是: 1、离婚案件原则上由国内一方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案件不准离,要等上诉期(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算六个月内)满后再行起诉;
2、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准离的条件而不是你关心的具体理由(如: 出轨、家暴);
3、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跟妈姓,但是并不是绝对如此,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则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4、财产一般是平等分割,但是如果证明某项房产或车是你的个人财产,则归你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