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户籍有养老吗?
香港没有所谓的“退休金”或“养老金”制度,但是,政府为公民提供最低保障的养老金(HK$650*13= HK$8450) 。同时,根据香港法例S297A《强积金条例》,所有在香港就业或者自雇的个人,都必须参与强制性的职业年金计划(也称“强积金计划”);而企业雇主也须为员工参加该计划供款。
在退休之后,个人可以从个人的强积金账户中提取全部或部分累积资金及收益,而无需支付任何税款。 如果个人从工作获得的收入较低,不足以支持他的基本开支,他可以向政府的福利机构申请少息甚至无息贷款。如果个人因经济困难而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他可以申请政府发放的基本保障资金 (HK$2400*13= HK$31200). 不过,这项救济金的领取条件比较严格,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 在香港,公民或永久居民在退休之后,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助和保障。例如,作为香港特区的公务员、公共医疗计划参与者以及老人中心会员,可以获得各种优惠和补贴。
香港政府还会向符合资格的退休人士发放一笔金额相若的退税退款,以助其缴纳退休金供款的税费。 根据《免税及退税备款安排》,香港税务局会于每年结算时,计算出纳税人当年应缴的全部税款。然后在征税的基础上,将免税与退税款项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纳税人。纳税人在收到税务部门的通知后,即可直接到银行领取退税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