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儿童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移民儿童”是移民局对申请移民但未成年的孩子的称呼,一般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由于未成年人的自主能力较弱,因此移民局在审核未成年人的移民申请材料时,会比成年申请人更加严格一些。主要会审查以下几点:
1、父母的国籍、身份;
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申请人所属国籍国的国籍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所属国籍国无犯罪记录及未接受任何制裁的证明;
5、申请人过去10年内出入境记录以及海外居留许可情况;
6、如果申请人在国内有过户籍登记,则需提供相应的材料说明;
7、如果有其他移民目的地国身份,还需要提供该国家移民签证等证明材料。 如果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一方是外国人,那么孩子获得国籍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根据父或母其中一方的国籍取得国籍;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血统,属于外国人的,具有被认可的中国国籍”。这种情况下的移民儿童就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称为“双重国籍”。
当然,除了以上需要提供的材料外,你还会遇到其他问题:比如由于历史原因很多移民儿童在中国是没有户籍记录的,这种情况就需要相关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无户籍的处境;还有的孩子可能在办理移民手续时有年龄限制,那么就需要提前安排好留学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