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倾向为什么会拒签?
在加拿大移民局官网,对移民倾向(immigrant intent)的定义是这样的: 移民局所谓的“有移民倾向”,实际上指的是申请人有可能不符合移民申请条件。 例如,一个美国公民申请定居加拿大,他/她必须证明在美国以外没有家(例如从来没有去过中国),并且在美国也没有任何有资格获得社会保险和失业金的雇用关系; 一个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人申请升级为加拿大国籍,他/她必须在过去四年中居住在加拿大,并且符合其他入籍条件。
如果申请人不能证明其在移民国没有其它住处或没有长期工作的打算,即会被怀疑具有移民倾向而被拒签。 所谓“移民倾向”就是申请人在移民申请文件中有可能露出一些破绽,致使签证官认为申请人意图离开现在的国家而前往其他国家长期居住,这种思想倾向就属于 “移民倾向”。
“移民倾向”是使馆审核移民申请材料的一个标准,只要有移民倾向,就有可能被拒绝签发签证。 要解决“移民倾向”的问题,就要从材料准备上着手进行改进,让材料表面上看不出或者尽量少地暴露申请人的移民倾向。
一般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申请人目前的身份
二、申请人在国内的身份及经历
三、申请人经济收入情况
四、申请人语言能力
五、申请人在职或无业状态
六、家庭情况和存款
七、以往出境记录 所以,只要能够处理好以上几点,就可以很大程度避免“移民倾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