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jd是博士吗?
J.D.是个学位,也是律师职业证书的简称(The Juris Doctoror J.D.)。 很多人以为J.D.就是法律行业的博士,事实上美国的法学院不分文理,都是属于Professional School(专业大学)的范畴,而一般的Ph.D.则是属于文理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的博士学位。
美国大部分的州立大学乃至一些私立大学都有自己的法学院,但却不一定有医学院或工程学院;同样的道理,法学院也不是每个学校都有的学科之一。
至于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美国叫做bar exam,是由各个州自己独立组织的考试,通过之后才可以取得在本州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一般来说有JD这个学位的人都可以参加考试,但是最后能不能被律所聘用、可不可以成为“执业律师”(Licensed Attorney),那可是另外一回事了。
虽然考bar的考试内容各州稍有不同,但整体上的题型都是以案例为主。 以我所在的纽约州为例,要参加纽约州的bar exam必须先拥有该州的JD或者LLM学位,并且必须在毕业后找到工作才能参加考试。一般人在申请这些职位的时候都必须要有Bar Waiver才行,所谓BarWaiver其实就是你已经在自己的祖国获得了律师资格,并且已经在本国执业多年。这样的安排一方面是保证了毕业生能找到工作,另一方面也是保证了新进律师能够积累到一定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