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同居有分财产权吗?
没有正式结婚,只是共同生活,是吧!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存在共有财产的(比如双方名下各有一套房子,那就算是各自独有)。 当然,如果你们能证明一些财物是共同支出购买的(比如一起还贷款买的房子、一起交的费用租的房子等),那就是共有的了。
如果涉及到分手,那么这些“共有”的财物该如何分割呢? 在加拿大(包括其他欧美国家)都是遵循“一分手就平分”的原则。 所以如果在分手时能明确区分哪些是一方出钱买的,那么没什么问题; 如果不能分清,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按份共有)或者由法院判决怎么处理合适(判决可能考虑到一方对另一方的照顾、帮助等情况而将更多的财物判给付出较多的一方)。
其实我觉得最好的处理方式是:能不分就不分。因为一旦分了,就很难再复合,而曾经共同拥有的那些回忆就只能永久尘封了。 所以,我宁愿看到你们这样: 两个人一起努力赚钱,日子虽然清苦但充满期待:)